經文:路20:19-36
牧長同工分享:神的物當歸給神
相信大家都曾聽過一句成語叫「口蜜腹劍」吧?它是描述唐朝有一位宰相名叫「李林甫」,他雖然學識淺陋,品行不端,卻憑藉自己的政治手段,耍得宰相的權位。這位「品學兼劣」的人非常妒恨朝中有文學才能的人,特別對那些才能和功業都在他之上的官員,一定要設計把他們除掉。他表面上裝出友好,說些動聽的話,卻暗中密謀陷害。所以當時的人都說:李林甫「口有蜜,腹有劍」呀!
昔日耶穌的身旁正有一群如李林甫「口有蜜,腹有劍」的小人,他們要殺害耶穌,卻懼怕百姓。於是便想設計陷害,先是「窺探」耶穌,再打發奸細表面上裝作好人,目的要在耶穌所講的話上得把柄好捉拿衪交給巡撫。於是他們的口先對耶穌說些「蜜語」,然後假裝謙卑的問了一個詭詐的難題:「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?」因為無論耶穌答是與否,不是得罪猶太人,就是冒犯羅馬人。但耶穌卻看出他們如「腹有劍」的詭計,便很有智慧的要他們拿出一個有該撒的像和號的銀錢來,告訴他們: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
耶穌不但有智慧的敗壞了他們的詭計,更趁機說明了人的身分與價值,衪把人與地上君王的關係連上與天上君王的關係,我們既然要把屬於地上的東西歸給地上的君王,便更應該把我們這個屬於神的一切,完全歸給神。
我想主耶穌所提出來的這個「生命的所屬權」,比那些要陷害衪的人「口蜜腹劍」的意義更加重大。是的,我們真該常常反省,是否應把我們生命中屬於神的部份,完全歸還給神呢?
讓我們一起禱告吧:
親愛的天父,感謝祢,藉著今日的靈修,讓我明白到,祢在我生命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,我生命中的一切,本來就屬於祢的,祢才是我人生的主宰,我只不過把從祢而來的,歸還給祢而已。故此,懇求祢悅納我把生命的主權歸還給祢!
禱告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