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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天 (路20:19-36)

路加福音78天靈修 – 第61天

經文:路20:19-36

路20:19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,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,只是懼怕百姓。
路20:20 於是窺探耶穌,打發奸細裝作好人,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,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。
路20:21 奸細就問耶穌說:夫子,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,也不取人的外貌,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。
路20:22 我們納稅給該撒,可以不可以?
路20:23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,就對他們說:
路20:24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。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他們說:是該撒的。
路20:25 耶穌說:這樣,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
路20:26 他們當著百姓,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,又希奇他的應對,就閉口無言了。
路20:27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。有幾個來問耶穌說:
路20:28 夫子!摩西為我們寫著說: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,他兄弟當娶他的妻,為哥哥生子立後。
路20:29 有弟兄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,沒有孩子死了;
路20:30 第二個、第三個也娶過他;
路20:31 那七個人都娶過他,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。
路20:32 後來婦人也死了。
路20:33 這樣,當復活的時候,他是哪一個的妻子呢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。
路20:34 耶穌說: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;
路20:35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,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;
路20:36 因為他們不能再死,和天使一樣;既是復活的人,就為神的兒子。

牧長同工分享:神的物當歸給神

相信大家都曾聽過一句成語叫「口蜜腹劍」吧?它是描述唐朝有一位宰相名叫「李林甫」,他雖然學識淺陋,品行不端,卻憑藉自己的政治手段,耍得宰相的權位。這位「品學兼劣」的人非常妒恨朝中有文學才能的人,特別對那些才能和功業都在他之上的官員,一定要設計把他們除掉。他表面上裝出友好,說些動聽的話,卻暗中密謀陷害。所以當時的人都說:李林甫「口有蜜,腹有劍」呀!

昔日耶穌的身旁正有一群如李林甫「口有蜜,腹有劍」的小人,他們要殺害耶穌,卻懼怕百姓。於是便想設計陷害,先是「窺探」耶穌,再打發奸細表面上裝作好人,目的要在耶穌所講的話上得把柄好捉拿衪交給巡撫。於是他們的口先對耶穌說些「蜜語」,然後假裝謙卑的問了一個詭詐的難題:「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?」因為無論耶穌答是與否,不是得罪猶太人,就是冒犯羅馬人。但耶穌卻看出他們如「腹有劍」的詭計,便很有智慧的要他們拿出一個有該撒的像和號的銀錢來,告訴他們: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

耶穌不但有智慧的敗壞了他們的詭計,更趁機說明了人的身分與價值,衪把人與地上君王的關係連上與天上君王的關係,我們既然要把屬於地上的東西歸給地上的君王,便更應該把我們這個屬於神的一切,完全歸給神。

我想主耶穌所提出來的這個「生命的所屬權」,比那些要陷害衪的人「口蜜腹劍」的意義更加重大。是的,我們真該常常反省,是否應把我們生命中屬於神的部份,完全歸還給神呢?

讓我們一起禱告吧:

親愛的天父,感謝祢,藉著今日的靈修,讓我明白到,祢在我生命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,我生命中的一切,本來就屬於祢的,祢才是我人生的主宰,我只不過把從祢而來的,歸還給祢而已。故此,懇求祢悅納我把生命的主權歸還給祢!
禱告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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