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路23:13-26
牧長同工分享:你要做那一種人?
今天經文提到五種人:
第一種,不要耶穌的祭司長和百姓。他們拒絕耶穌,仇恨耶穌,儘管找不出耶穌有什麼罪,寧願要作亂殺人的強盜,也不要耶穌,而且堅決要釘死耶穌。
第二種,明哲保身的審判官彼拉多。連他自己也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,按他的公平起見,要把耶穌責打了,然後釋放。但他抵擋不住眾人的催逼,要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眾人的聲音就得了勝,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、下在監裡的釋放了,把耶穌交給他們,任憑他們的意思行。他是一個既不反對耶穌,也不支持耶穌,想走中庸道路,寧願明哲保身,隨大流。
今天的世界和社會上,這兩種人不在少數,你我要做這樣的人嗎?
第三種,替人贖罪的基督耶穌。耶穌沒有罪,連執政審判官兩次說,查不出有什麼罪。祂不僅自己沒有罪,還寧願替罪人去死去贖罪。除了耶穌,世上還有其他這樣的人嗎?
第四種,無罪釋放的殺人犯巴拉巴。這是一個作亂殺人,被關在監裡的犯人,卻被耶穌代替去死,而他得了無罪釋放。今天,我們每一個信耶穌的人,豈不都是這樣的人嗎?原本都是神面前十惡不赦,走向滅亡的人。但是蒙了耶穌的憐憫,耶穌贖罪替死,讓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,被神因信稱義,稱為神的兒女。你願意是這樣的人嗎?
第五種,與耶穌同背十字架的西門。背十字架的耶穌後面,有一個同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,跟隨耶穌。26節豈不是一幅信主的人的圖畫嗎,豈不就是信主的人的道路嗎?耶穌替我們背十字架,每一個信主的人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如果你已經信主了,你願意是這樣的人嗎?
這五種人就是今天世界的縮影,你要是哪一種人呢?
我們一起來禱告:
親愛的主,我承認我原本就是前面兩種人,我是不配的,但因為祢的恩典,因為有了耶穌,我可以成為後面兩種人,不僅耶穌替我贖罪,被神無罪釋放,而且成為神的兒女,我也願意在我人生的道路上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靠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