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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天 (路23:13-26)

路加福音78天靈修 – 第72天

經文:路23:13-26

路23:13 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,
路23:14 就對他們說: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,說他是誘惑百姓的。看哪,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,在你們面前審問他,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;
路23: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,所以把他送回來。可見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。
路23:16 故此,我要責打他,把他釋放了。(有古卷在此有:
路23:17 每逢這節期,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。)
路23: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:除掉這個人!釋放巴拉巴給我們!
路23: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,下在監裡的。
路23: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,就又勸解他們。
路23:21 無奈他們喊著說:釘他十字架!釘他十字架!
路23: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:為什麼呢?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?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。所以,我要責打他,把他釋放了。
路23: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,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。
路23: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,
路23: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、下在監裡的釋放了,把耶穌交給他們,任憑他們的意思行。
路23:26 帶耶穌去的時候,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從鄉下來;他們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,叫他背著跟隨耶穌。

牧長同工分享:你要做那一種人?

今天經文提到五種人:

第一種,不要耶穌的祭司長和百姓。他們拒絕耶穌,仇恨耶穌,儘管找不出耶穌有什麼罪,寧願要作亂殺人的強盜,也不要耶穌,而且堅決要釘死耶穌。

第二種,明哲保身的審判官彼拉多。連他自己也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,按他的公平起見,要把耶穌責打了,然後釋放。但他抵擋不住眾人的催逼,要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眾人的聲音就得了勝,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、下在監裡的釋放了,把耶穌交給他們,任憑他們的意思行。他是一個既不反對耶穌,也不支持耶穌,想走中庸道路,寧願明哲保身,隨大流。

今天的世界和社會上,這兩種人不在少數,你我要做這樣的人嗎?

第三種,替人贖罪的基督耶穌。耶穌沒有罪,連執政審判官兩次說,查不出有什麼罪。祂不僅自己沒有罪,還寧願替罪人去死去贖罪。除了耶穌,世上還有其他這樣的人嗎?

第四種,無罪釋放的殺人犯巴拉巴。這是一個作亂殺人,被關在監裡的犯人,卻被耶穌代替去死,而他得了無罪釋放。今天,我們每一個信耶穌的人,豈不都是這樣的人嗎?原本都是神面前十惡不赦,走向滅亡的人。但是蒙了耶穌的憐憫,耶穌贖罪替死,讓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,被神因信稱義,稱為神的兒女。你願意是這樣的人嗎?

第五種,與耶穌同背十字架的西門。背十字架的耶穌後面,有一個同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,跟隨耶穌。26節豈不是一幅信主的人的圖畫嗎,豈不就是信主的人的道路嗎?耶穌替我們背十字架,每一個信主的人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如果你已經信主了,你願意是這樣的人嗎?

這五種人就是今天世界的縮影,你要是哪一種人呢?

我們一起來禱告:

親愛的主,我承認我原本就是前面兩種人,我是不配的,但因為祢的恩典,因為有了耶穌,我可以成為後面兩種人,不僅耶穌替我贖罪,被神無罪釋放,而且成為神的兒女,我也願意在我人生的道路上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靠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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