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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天 (路14:15-35)

路加福音78天靈修 – 第46天

經文:路14:15-35

路14:15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,就對耶穌說: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!
路14:16 耶穌對他說:有一人擺設大筵席,請了許多客。
路14:17 到了坐席的時候,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:請來吧!樣樣都齊備了。
路14:18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。頭一個說:我買了一塊地,必須去看看。請你准我辭了。
路14:19 又有一個說:我買了五對牛,要去試一試。請你准我辭了。
路14:20 又有一個說:我才娶了妻,所以不能去。
路14:21 那僕人回來,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家主就動怒,對僕人說:快出去,到城裡大街小巷,領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、瘸腿的來。
路14:22 僕人說:主啊,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,還有空座。
路14:23 主人對僕人說,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,勉強人進來,坐滿我的屋子。
路14:24 我告訴你們,先前所請的人,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。
路14: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
路14:26 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路14: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路14: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
路14:29 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
路14:30 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
路14: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
路14:32 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
路14:33 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路14:34 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?
路14:35 或用在田裡,或堆在糞裡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

牧長同工分享:作門徒的代價

有一家知名的餐館不久前在南灣開張,第一天開門營業,門外已經有很多人在排隊等候,據說可能要等上四個小時才能進內用餐,當天甚至有電視台來採訪報導開張的轟動盛況。當時我真的有點不明白,人們為著要吃一頓飯,竟然願意肯上花這麼長的時間去等。我想,這就是價值觀的差異吧,人們認為吃這一頓飯是值得的,他便肯花時間去等,等多久也不在乎。不認同他們的人,可能以為他們真的有點等太瘋了。

主耶穌當時也對極多跟從衪的人發出挑戰,因為衪並不需要只人數眾多而已,可以說,主耶穌是重質不重量,衪不因為有許多人要跟從衪而滿足;故此,衪要求這一大批跟從衪的人,對自己生命的價值重新評估,對於跟從主是否真正肯付出代價?

主耶穌向跟從衪的人共發出了三個挑戰:

第一個挑戰,就是要「愛主」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性命。主耶穌要跟從衪的人,把愛主放在一切人際關係之首,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主關係之上。當然,我們惟有以「愛主優先」的態度去看待與人的關係,這樣的愛才會更好!

第二個挑戰,是要人「背著他自己的十字架」來跟從主,意思是要求跟從主的人,在他所處身的環境中,為著見証信仰,而肯付出受苦的代價。

第三個挑戰,是要無論甚麼人,若要跟從主,便要「撇下一切所有的」。這真是個極困難的要求,特別對那些跟從主為要有所「得」的人,原來主要我們「給」,要我們先要學會捨棄。因為主耶穌並不希望有任何的人、事、物成為我們跟從衪之間的障礙。

讓我們一起禱告吧:

親愛的天父,感謝祢,藉著今日的靈修提醒我該如何真正的跟從主,幫助我能愛主比愛一切更深,讓我在生活的環境中,能隨時活出信仰,見証祢的恩典,成為別人的祝福。
禱告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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