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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24 利未记58天灵修 – 第5天 (利4:22-35)

利未记58天灵修 – 第5天

经文:利4:22-35

利4:22 官长若行了耶和华─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
利4: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,
利4:24 按手在羊的头上,宰於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;这是赎罪祭。
利4: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。
利4:26 所有的脂油,祭司都要烧在坛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
利4: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
利4: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,
利4:29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。
利4:30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
利4: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,为他赎罪,他必蒙赦免。
利4:32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,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,
利4:33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。
利4:34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
利4: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,烧在坛上。至於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

牧长同工分享:在主有赦罪之恩

金句:利4: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。26 所有的脂油,祭司都要烧在坛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

利未记四章论述了四类人的犯罪:祭司、会眾、官长、民眾,除了会眾是集体的犯罪,其它都是个体的犯罪。儘管从以后的章节我们知道,赎罪的牲畜有不同种类,献祭之人可以根据能力来献祭,但赎罪祭的要求与方法却是一致的。首先,献祭用的牲畜必须是没有残疾的,这既是神圣洁公义的要求,也指向那位將要来的神的羔羊 –祂完全无罪。只有祂才能承担世人的罪孽,满足神圣洁公义的要求。

赎罪祭都涉及按手在待宰杀牲畜头上,表明以被宰杀的牲畜代赎犯罪之人的罪,清楚表明了罪的工价就是死。祭司都需要用赎罪祭牲的血来涂抹燔祭坛的四角,並要把所有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。正如希伯来书九章22节所詮释的,『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』。祭坛是人向神祈祷的地方,也是献平安祭、素祭、燔祭所在,是人与神团契交通的地方。罪带来的这种破坏,惟有通过流血来恢復。感谢神,两千年前道成肉身的耶穌,『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进入圣所,成了永远赎罪的事』。(来9:12)

经文记载,这四类人物都是发现自己的犯罪,就马上对付罪,献上赎罪祭的牲畜,为自己赎罪。而且献祭后,都有神的应许,『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』赦罪是神的恩典,今天儘管我们不用再献祭,因为耶穌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上了祂自己成为永远的赎罪祭。但神是圣洁的,我们作为神儿女也要过圣洁的生活,不要任意犯罪,更不要被罪辖制,应常常自省,一旦发现有得罪神的地方,就要来到主面前,认罪悔改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我们既是君尊的祭司,更要藉著耶穌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,事奉主,见证主。

回应祷告

慈爱的天父,爱我的救主耶穌基督,感谢袮为我受苦受死,为我流血牺牲,因袮完全的顺服,彻底的谦卑,死在十字架上,今天我才能藉著袮坦然无惧的来到圣洁的神面前,成为神的儿女,有了永恆的盼望。愿袮的圣灵帮助我,以身体为活祭献上,荣耀袮,见证袮,奉袮得胜之名祷告,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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