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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天 (利6:14-30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8天

經文:利6:14-30

利6:14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利6:15 祭司要從其中─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─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燒在壇上,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。
利6:16 所剩下的,亞倫和他子孫要吃,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,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
利6:17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。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,是至聖的,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。
利6:18 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,直到萬代,作他們永得的分。摸這些祭物的,都要成為聖。
利6:1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利6:20 當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
利6:21 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做成,調勻了,你就拿進來;烤好了分成塊子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。
利6:22 亞倫的子孫中,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,要把這素祭獻上,要全燒給耶和華。這是永遠的定例。
利6: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,卻不可吃。
利6:2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利6:25 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要在耶和華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
利6:26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
利6:27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,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
利6: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銅器裡,這銅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淨。
利6: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
利6:30 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

牧長同工分享:聖潔的生活和生命

今天的靈修是素祭和贖罪祭的條例。放在一起很有意義,正好讓我們來默想:聖潔的生活和生命。

素祭代表獻上聖潔的生活。第一,是至聖的。素祭的條例中反覆提到,素祭是至聖的,並且不帶酵,不可攙酵,而且所獻上的大都是日常農作物,表達我們願意獻上聖潔的生活,和對神的感恩和感謝。第二,獻上的要全燒。其實,真正的素祭是基督,基督獻上完全聖潔毫無瑕疵的人生。所以經文說,要把這素祭獻上,要全燒給耶和華。這是永遠的定例。基督為我們完全活出聖潔的生活。第三,祭司也要吃。我們得著基督的人,現在可以藉著基督向神奉獻活出聖潔的生活。素祭的條例中提到祭司要吃所剩下的素祭。表明我們願意,依靠神的供應,依靠基督的聖潔生活,活出我們自己的聖潔生活來。

贖罪祭代表獻上贖罪的代價。也有同樣的三個吩咐。第一,是至聖的。贖罪祭的條例反覆說,這是至聖的,要在聖處,要成為聖。表明只有至聖的才能成為贖罪的代價,而且贖罪的結果也是聖的。所以,唯有基督可以成為我們的贖罪祭。第二,不可吃。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神用不可吃表明,獻上的祭物贖罪是完全的贖罪,沒有也不可能有獻祭者的參與。所以,基督成為我們完全的贖罪祭。第三,都要吃。被宰贖罪祭牲,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。所以,神用祭司要吃來表明,對已經蒙救贖的人來說,贖罪祭帶來的是聖的,是聖潔的生命。

基督獻上自己成為真正的贖罪祭,為我們帶來聖潔的生命,基督獻上完全聖潔毫無瑕疵的人生,使我們依靠祂帶來聖潔的生活。聖潔生活是以聖潔生命為基礎,聖潔生命能不斷活出聖潔生活。

今天我不用像以色列人那樣獻素祭和贖罪祭,但是神仍然期待我成為活祭,活出獻祭所表明的意義。從基督那裡,得著聖潔的生命,活出聖潔的生活。

我們一起來禱告:

親愛的主,感謝祢用獻祭形象地告訴我們你賜給我們的救恩,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我聖潔的生命,並且依靠耶穌基督活出聖潔的生活來。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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