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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天 (利22:1-16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43天

經文:利22:1-16

利22: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利22:2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: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、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褻瀆我的聖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22:3 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身上有污穢、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、歸耶和華聖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22:4 亞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(物或作:人),或是遺精的人,
利22:5 或是摸什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(不拘那人有什麼不潔淨),
利22:6 摸了這些人、物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
利22:7 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利22:8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22: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輕忽了,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利22:10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聖物;
利22:11 倘若祭司買人,是他的錢買的,那人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
利22: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利22: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沒有孩子,又歸回父家,與他青年一樣,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
利22: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,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。
利22: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,
利22: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,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
牧長同工分享:吃聖物條例的真意

神吩咐祭司可以吃獻祭的祭物,祭物也稱為聖物,今天經文圍繞著吃聖物,神反覆吩咐什麼時候可以吃,什麼時候不可以吃。神管的這麼細,神是這麼看重計較吃聖物嗎?還是另有真意呢?

第2節經文說,聖物表明是分別為聖、歸給神的聖物,又與神的聖名有關。所以吃聖物代表著與神交往,親近神,享受神,服事神。那麼規定什麼時候可以吃,什麼時候不可以吃的目的是什麼呢?注意到第9和16節神講了兩句相同的小結性的話: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哦,是為了叫我們學習成聖。那就讓我們一起來觀察思想,如何在與神交往中學習成聖。

第一,成為神家的人。神吩咐外人不可吃,寄居在祭司家的不可吃,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也不可吃。但是生在祭司家的人可以吃,祭司買來的人也可以吃,祭司的女兒歸回父家的可以吃。歸納起來,屬於神家的人可以吃。用今天的話來說,就是從聖靈重生,被基督寶血買贖回來的人,可以與神交往,親近神,享受神,服事神。

第二,清楚我們不配。經文第2節很奇怪,明明亞倫和他子孫是祭司,需要服事聖物,但神說,你們要遠離聖物。這不矛盾嗎?仔細想想,神從來不矛盾,神是要他們知道,儘管他們被神呼召賦予祭司職分來服事神,但神強調他們還是與聖物有分別,服事的人不要不知不覺把自己與聖物等同起來,要知道我們常常不夠聖潔。清楚自己是不配的,是神的恩典,自己可以親近神,享受神,服事神。

第三,需要學習成聖。祭司也可能不潔淨,有的是自身原因,有的是環境他人原因,但神要他們等到潔淨後再吃聖物,也許是日落的時候,用水洗身後,就潔淨了。用今天的話來說,就是需要時間,反省悔改,靠聖靈和聖道來潔淨自己。比如,聖餐前,需要反省,向神悔改,饒恕別人,然後領受聖餐;比如,不要帶罪服事,不要用情慾血氣人意來服事。學習成聖就是不斷學習悔改信靠的過程,以致能真正享受與神交往。

第四,完全依靠恩典。有一點很有意思,祭司不潔淨,但等到晚上就潔淨了,用水洗身就潔淨了。為什麼這麼奇妙?我相信這就是神表達祂的恩典。我相信神在這裡不只是講身體表面的骯髒,也講內在的污穢。神讓服事祂的人能在祂的恩典裡不斷成聖,與祂交往。

神所看重的不是吃聖物這件事,神看重的是吃聖物的人,就是與祂交往的人,神說,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神要使我們不斷成聖,以致可以真正經歷吃聖物的益處,就是親近祂,享受祂,服事祂,與祂交往。

我們一起來禱告:

親愛的主,祢就是那我們要吃的聖物,就是我需要與祢交往,親近祢,享受祢,服事祢。求你常常提醒我,祢是聖的,我是不潔淨的,我要靠著祢的恩典到祢面前來,也要常常反省,潔淨自己,不斷成聖,成為祢所喜悅的,以致能夠真正親近祢,享受祢,服事祢。靠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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