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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天 (利22:17-33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44天

經文:利22:17-33

利22:17 耶和華對摩西說:
利22: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說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獻供物,無論是所許的願,是甘心獻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,
利22: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
利22:20 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不蒙悅納。
利22: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。
利22:22 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利22: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
利22:24 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。
利22:25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;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
利22: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利22:27 才生的公牛,或是綿羊或是山羊,七天當跟著母;從第八天以後,可以當供物蒙悅納,作為耶和華的火祭。
利22: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
利22: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
利22:30 要當天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22: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22: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卻要被尊為聖。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,
利22: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

牧長同工分享:蒙神悅納的奉献

有一天下午,市區道路突然变得擁堵不堪,水洩不通,原來那天是中秋节人們都在忙著四处送禮。送禮是一種表达感谢,友爱,尊重,关怀,增進感情和人際關係的最直接的方式,華人對人際關係非常重視甚至依賴,格外熱衷于送禮,禮物越是包裝精美,質量上乘,價值高昂就越能體現出對方在自己心目中分量和地位,送禮的目的首先是讓對方喜歡和高興,向熱戀中情人送禮物更是挖空心思,為討對方的歡心,向人送禮物尚且如此的講究,更何况献给神的禮物呢?

經文中百姓向神獻禮物是通過平安祭,又叫酬謝祭,用來感謝神的恩典,是甘心自願的奉獻。神要求既然要獻禮物就獻上純全健康的祭物才能蒙悅納,把殘疾的獻上,不蒙悅納。牛羊就是當時百姓的重要財產之一,健壯的最貴重,而有殘疾的牲畜價值就低一些,既然獻祭的結果都是燒在壇上,然後大家吃一頓,用殘疾的祭物最實惠。而且埃及和迦南人很可能習慣于把牲畜中病弱,殘疾的用來獻祭。然而把殘疾的獻上已經不再是獻供物,反而成了施捨,這樣的奉獻褻瀆神的名。

神的百姓把最好的獻給神豈不是無可厚非的嗎?我卻驚訝的發現自己對神的奉獻常常不是獻禮物,而更像是施捨,因為沒有將上好的東西獻給神,而是把剩下的,次等的送給神。一天時間很寶貴,可能都用在工作和家庭上,只用碎片的時間聽聽聖經靈修一下完成任務。週末的時間很寶貴,需要陪孩子參加各種興趣班,到處玩玩逛逛,朋友聚聚,有空餘的時間才來聚會和敬拜神。一生的時間很寶貴,先好好的打拼,等退休了再出來奉獻自己事奉神。每月的薪水不夠用,先用在家庭的吃喝需用上,然後是子女教育,房屋還貸,付賬單,再留點存款,剩下的零頭奉獻給神吧。這些的奉獻神不悅納。

供物不是神的需要,神要的是百姓愛祂的心。獻供物不是神向百姓收禮,是百姓對神恩典的回應,藉著獻禮物感恩,與神親近也與人和睦。因為經文說:“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,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神。”神把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,又賜給他們豐美的迦南地業,可以說牛羊駱駝、田產都是神賜予的。蒙恩受惠者獻上禮物是理所應當的,也是出於甘心樂意的,而且要按照神所喜悅的方式獻上純全無瑕的祭物,才能夠蒙神的喜悅。另外純全無瑕的燔祭牲也指向那位無罪的代贖者,神的兒子基督耶穌。所以獻禮者輕慢不得。

新約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也有同樣的勸勉,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,是神所喜愛的。今天經文讓我再次反思自己是否一個樂意向神的奉獻的人?我的奉献是否蒙神的悅納呢?

禱告:阿爸天父,是祢先愛了我,祢既不吝將自己的獨生愛子賜下給我,又給了我各樣豐富的恩典和日常的供應,我怎能無動於衷?我怎能不愛祢不感恩呢?當我願意毫無保留的獻上自己,獻上時間,體力,金錢的時候,求祢悅納我,使我可以與祢同樂。奉耶穌基督名求!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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