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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天 (利24:13-23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49天

經文:利24:13-23

利24: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利24:14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;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利24: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咒詛神的,必擔當他的罪。
利24: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;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,必被治死。
利24:17 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利24:18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利24: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利24:20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
利24:21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利24: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利24:23 於是,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
牧長同工分享:公義的要求

今天經文神的話非常嚴厲,多次提到:咒詛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。而且提到,以命償命,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我們不是說神是慈愛的神嗎?那我們怎麼來理解這些話呢?

我們知道神不僅是慈愛的神,神也是公義的神,那什麼叫公義呢?今天經文讓我們藉著神對以色列百姓這些具體的吩咐一起來思想,什麼是公義的要求。

第一,公義的要求體現在人犯罪得罪神的時候。神吩咐:咒詛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。咒詛褻瀆耶和華名就是侮辱輕視耶和華名,惡毒攻擊耶和華名,求禍降於耶和華名。耶和華神本身是公義公正公平的神,是賜人生命的神。當咒詛褻瀆耶和華名,就是否定耶和華是公義公正公平的神,就是完全拒絕這位賜人生命的神。公義公正公平的回應是什麼呢?就是賜人生命的神把生命收回,咒詛褻瀆耶和華的,耶和華就照你所要的與你永遠分開。這就是聖經所說,必被治死。再看神所吩咐如何定罪治死: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,這是公開的審判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,這是有證的審判。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,這是一致的審判。這就是公義的要求。

第二,公義的要求體現在人犯罪得罪人的時候。耶和華神吩咐,以命償命,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這是公義的另一個要求,就是賞罰分明,對於罪惡,必須以懲罰為報應,而且是普世性的,經文說,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神在這裡清楚表明什麼是公義公正公平。神本身是公義,祂要求所行的也是公義。

我們會說,今天世上仍有受害者冤屈,惡人仍然逍遙,好像看不到神的公義。但是我們要知道神有祂的時間,神早已預備末日審判,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時,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,神的公義是不改變的。

另外,神是公義的,神也是慈愛的。對犯罪的人,神仍有忍耐和寬容,因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對悔改信靠祂的人,神以自己為刑罰的代價,讓人白白得著救恩。主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,代替我們贖罪,滿足了公義的要求,所以,神的慈愛是不損害公義的,神的慈愛是滿足公義的慈愛。

更進一步,神不僅自己有慈愛恩典,而且要我們信靠祂的人,也要活出祂的愛來,就是以善勝惡。以善勝惡不是否定上面提到公義的要求,否定社會需要有執法法律和法庭,而是要我們個人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,伸冤在主。活出神的慈愛恩典,因為我們相信神的慈愛恩典能滿足公義的要求,神最後也一定彰顯祂完全的公義公正公平。

我們一起來禱告:

親愛的主,祢是公義公正公平的主,祢是賞罰分明的主。通過今天祢的話語,求祢讓我起敬畏祢的心,提醒我,警戒我,不要犯罪得罪祢和得罪人,如果犯罪,記得主祢是慈愛恩典的主,用十字架救贖在我們身上完成公義的主,願意認罪悔改,靠祢復活的大能,生命改變,活出聖潔的樣式來。靠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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