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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天 (利26:14-33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55天

經文:利26:14-33

利26:14 你們若不聽從我,不遵行我的誡命,
利26:15 厭棄我的律例,厭惡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,背棄我的約,
利26:16 我待你們就要這樣:我必命定驚惶,叫眼目乾癟、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。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,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。
利26:17 我要向你們變臉,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。恨惡你們的,必轄管你們;無人追趕,你們卻要逃跑。
利26:18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,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。
利26:19 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,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,載你們的地如銅。
利26:20 你們要白白地勞力;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,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。
利26:21 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,不肯聽從我,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。
利26:22 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,搶吃你們的兒女,吞滅你們的牲畜,使你們的人數減少,道路荒涼。
利26:23 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,行事與我反對,
利26:24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,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。
利26:25 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,報復你們背約的仇;聚集你們在各城內,降瘟疫在你們中間,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。
利26:26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,就是斷絕你們的糧。那時,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,按分量秤給你們;你們要吃,也吃不飽。
利26:27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,卻行事與我反對,
利26:28 我就要發烈怒,行事與你們反對,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。
利26:29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,也要吃女兒的肉。
利26:30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,砍下你們的日像,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;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。
利26:31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,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;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。
利26: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,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。
利26: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;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。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;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。

牧長同工分享:背約的管教

金句:利 26:18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,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。

從二十六章的14節開始,讀者就像在坐過山車一樣,歡悅的心情似乎一下跌倒了谷底。在敘述了那麼多的遵守神律法誡命的蒙福好處後,一系列一條比一條嚴厲的處罰,不但使讀者膽戰心驚,也覺得這不太像應許要在祂的子民中行走的那位滿了慈愛的神。實際上這是神公義,聖潔的屬性決定的。是的,我們都知道神是愛,是一切愛的源頭,但神的愛是『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』的愛。這樣的愛才可靠,這樣的愛才值得我們信賴,誰願意相信不講原則,沒有對錯的愛呢?這樣的愛是濫愛,也不值得委身。

在這一段嚴厲的經文中,儘管沒有出現愛與祝福的字句,但仍然可以從字裡行間看見神的愛。經文中,『還不聽從我』;『不肯聽從我』;『仍不改正歸我』;『若不聽從我』一次又一次的出現。神對百姓的懲罰是有目的的,不是為了洩憤,而是為使百姓能回轉歸向祂,這是神管教的愛。神的管教反應的正是神與百姓的關係,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是他們的神,百姓是祂的子民,是父與子的關係。希伯來書十二章也論述了這種愛的管教。『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。 你們所忍受的,是神管教你們,待你們如同待兒子。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?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,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兒子了。』(來12:6-8)神對祂的兒女的管教帶來的一定是悔改歸向祂,謙卑下來順服祂,從而使祂的兒女能走在永生的路上。

這樣的管教雖然是神與百姓立約的要求,也是百姓破壞約的結果,但也反應了神是守約的神。百姓破壞與神所立的約,但神卻守約。在這一章的結尾,神就說,『我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,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。』這個應許在兩千年前應驗了,神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這個悖逆祂,抵擋祂的世界,在十字架上彰顯了神慈愛的屬性,也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– 主耶穌承擔了世人的罪。使本來在罪的轄制下沒有盼望的人,有了希望。在恩典之下的神的兒女,既然領受了神長闊高深的愛,就不可忘記神是公義的,故此不要任意犯罪,得罪聖潔的神。

回應禱告

慈愛的天父,感謝袮是有恩典,有憐憫的神,袮也是公義,聖潔的神。在我人生路上,有袮慈繩愛索的牽引,有袮帶著釘痕手的管教,使我不至於偏行己路。願主愛吸引我,使我就近袮,靠主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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