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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天 (利17:1-16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34天

經文:利17:1-16

利17: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利17:2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利17: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利17: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利17: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利17: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利17: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作公山羊)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利17:8 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利17: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利17: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什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利17: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利17:12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利17:13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他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利17: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什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利17:15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利17:16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

牧長同工分享:獻上感恩的祭

金句:利17: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
平安祭的意義在於感恩,罪得赦免,神人和好,人不在神的公義的憤怒之下而產生的感激之心。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,當然只能對神獻上感恩的祭,決不能再與世俗認同,拜偶像,特別是不能再犯造金牛犢拜偶像之錯誤。實際上,只有承認自己有罪,需要神的憐憫與恩典,經歷神赦罪之恩的人,才會拒絕偶像,常存感恩的心來敬拜神,親近神。當一個人願意遵守律法,尊重神的話語時,神的律法會使其知罪,因為知道自己無法完全遵守律法的規條,惟有依靠神的憐憫與恩典。蒙神喜悅的大衛明白這個道理,因此他說『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』(詩32:1),當然大衛的這盼望惟有在耶穌基督裡能實現。弟兄姊妹,我們已經得贖,不是因為能壞的金銀等物,而是因著基督的寶血,使我們能與神和好,所以更應該常常感恩。

以色列人獻祭,用祭牲的血灑在會幕,塗抹祭壇是藉著祭牲的血代贖百姓的罪孽,否則罪不能得赦免,就不能在聖潔的神面前站立得住,從民眾除去就是一個必然的結果。今天,我們是主耶穌用寶血買贖回來的,更應當除去我們生命中一切的有形無形的偶像,尊主為大,存敬畏的心度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,新約聖經希伯來書也有警告,『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!』(來 10:29 )

經文纖細的解釋了為什麼要小心處理獻祭牲畜的血,因為動物的生命是在血中,神指定祭壇上祭牲的血代替獻祭之人的生命,使罪愆得以遮蓋。我們每月都會來到主的施恩台前,領取主的餅與杯,紀念主為我們捨身流血,在領取聖餐之前,一定要安靜禱告,省察自己是否有得罪神的言行舉止,認罪悔改對付,免得吃喝自己的罪。

回應禱告

親愛的主,為了父神的榮耀,袮甘願來到這個黑暗的世界,袮的寶血為我而流,使我的罪愆得以遮蓋與塗抹,我惟有常存感恩的心,將自己獻上為活祭,見證袮,榮耀袮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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