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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天 (利20:17-27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41天

經文:利20:17-27

利20:17 人若娶他的姊妹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彼此見了下體,這是可恥的事;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體,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利20:18 婦人有月經,若與他同房,露了他的下體,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,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,二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利20: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,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;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利20:20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,就羞辱了他的伯叔;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,必無子女而死。
利20:21 人若娶弟兄之妻,這本是污穢的事,羞辱了他的弟兄;二人必無子女。
利20:22 所以,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
利20: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
利20:24 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
利20:25 所以,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;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,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。
利20:26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─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
利20:27 無論男女,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,總要治死他們。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
牧長同工分享:你們與世界不一樣(II)

金句:利 20:26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

神告訴百姓,『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』 隨從風俗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別人怎樣作,你就跟著作。這似乎是最安全,最容易的事。但是大家都在作,就一定有道理嗎?殊不知有時候大家都在作的事卻是不討神喜悅的事;都在走的路卻是引向死亡,是滅亡之路。因此,神警戒百姓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,因為他們的行為不討神的喜悅。

神把以色列百姓從萬民中呼召出來,就是要他們逆流而行。逆流而行是聖經中許多神所喜悅的信心人物的特徵。逆流而行就是按照耶穌基督所告誡門徒那樣進窄門,走小路。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上大的,進去的人也多(太7:13-14)。當一個進入了耶穌的真理之門,行在蒙神喜悅的路上時,就不能隨大流,而要逆流而行。

逆流而行是與我們所蒙的召有關。在這一段經文中二次提到『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』,為什麼要與萬民有分別呢?這與呼召者 – 耶和華神的屬性有關。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是全然的聖潔,『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』。世人都犯了罪,能來到聖潔的神面前,是因著神的憐憫與恩典,是神揀選的主權。但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則是蒙召之人的責任。那召我們的神是聖潔,蒙召的人與世界不一樣,與萬民有分別。

回應禱告

慈愛的天父,感謝袮在耶穌基督裡揀選了我,願袮幫助我分別為聖,因為袮是聖潔的。願袮幫助我成為一個逆流而行討袮喜悅的人,奉主耶穌基督名禱告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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