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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天 (利9:1-14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13天

經文:利9:1-14

利9:1 到了第八天,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,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,
利9:2 對亞倫說: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作燔祭,都要沒有殘疾的,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利9:3 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,都要一歲、沒有殘疾的,作燔祭,
利9:4 又取一隻公牛,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,獻在耶和華面前,並取調油的素祭,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。
利9:5 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,帶到會幕前;全會眾都近前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。
利9:6 摩西說: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;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。
利9:7 摩西對亞倫說:你就近壇前,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,為自己與百姓贖罪,又獻上百姓的供物,為他們贖罪,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。
利9:8 於是,亞倫就近壇前,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。
利9:9 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給他,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,抹在壇的四角上,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裡。
利9:10 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,並肝上取的網子,都燒在壇上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;
利9:11 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。
利9:12 亞倫宰了燔祭牲,他兒子把血遞給他,他就灑在壇的周圍,
利9:13 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、連頭遞給他,他都燒在壇上;
利9:14 又洗了臟腑和腿,燒在壇上的燔祭上。

牧長同工分享:有神的同在

金句:利 9:6 摩西說:「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;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。」

創造天地萬物神的榮光將向百姓顯現,這是何等的應許。神造人看為美好,將管理天地萬物的能力賜給人,在伊甸園中神與人同在,那時神的榮光並不隱藏。被造的人藉著管理神所創造的天地萬物,彰顯神的榮耀,這也是神造人的目的。但人類悖逆了神,罪成為神與人同在的障礙,有罪的人無法與聖潔的神同在,同行,反而偏行己路,任意而行無法彰顯神的榮耀。

在介紹聖職禮後,神應許只要百姓遵行所吩咐的,按次序獻上贖罪祭,燔祭,平安祭,素祭,神的榮光就要向百姓顯現。而且這個獻祭的次序與要求並非只是對祭司,也是對所有百姓。同理,今天神的每一個兒女也應當照這個要求行,事奉神才有神的同在,事奉才有來自神的能力,才能見證神,彰顯神的榮耀。首先,獻上贖罪祭代表事奉之先,需要有聖潔的生活,先對付罪,求主幫助,依靠主對付生命中一切不討神喜悅的事。言行舉止,心思意念更新變化只有這樣才能明白神的旨意,按神的要求事奉祂,逆世俗潮流而行,禱告也必蒙神的垂聽。

第二,獻上燔祭表明完全將自己擺上,願意靠主成聖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到十一章,講論神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極大的恩典,十二章一開始就勸勉所有蒙恩的人,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來事奉神,敬拜神,因為這樣一位偉大的救主,慈悲憐憫的神是值得我們如此來事奉的。獻上燔祭就表明了這一種事奉神的心態,也是經歷神的應許,同在的前提。

平安祭與素祭本來就是與神的團契與交通,當主耶穌基督承擔了我們的罪,我們靠著主對付罪,並讓主來作我們生命的主,我們就可以享受與神同在的喜樂與平安。這就是我們每天的靈修,藉著讀主的話,有主的同在與引導;藉著禱告,有主的同行,加力。這樣我們的生命就越來越能彰顯神的榮耀。弟兄姊妹,你願來經歷神的同在嗎?

回應禱告

親愛的救主耶穌基督,袮是以馬內利的神,袮願意與信靠袮的人同在,同行。祈求恩主幫助我,對付我生命中一切不討袮喜悅的心思意念,言行舉止,讓我的生命彰顯袮的榮美,奉袮得勝之名禱告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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