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利27:16-34
牧長同工分享:許願與奉獻
提到許願,有人去廟裡,在生日蛋糕前,在許願池前,在看到流星的時候開始許願,像是為了自己的願望能夠被實現,事先向神明承諾一些的禮物和報酬,聽起來更像是一場交易和賄賂。許多人把許願當做兒戲而已。
今天經文顯示神允許當時的百姓許願,根據上文二十五章許願是基於百姓與神的聖約關係,真正的許願是一種特殊的奉獻,是對神施恩、成就自己的迫切需要和祈求時,甘心情願獻上禮物,作為感恩回應的一種立志和承諾。
所以許願不是交易,不是禱告蒙應允的籌碼,不代表許了願神就必然成就。另一方面許願能體現出,人向神迫切尋求幫助時信靠和真誠的心,換句話說肯付出代價向神許願的人是因為他真的信神能夠成就大事。神并沒有要求百姓許願,但神要求百姓一定要還願,在願望蒙應允和成就的時候要信守諾言。
從許願到蒙神應允,會有一段或長或短等待的過程,所以許願的奉獻是可以估價的,包括勞動力,牲畜,房屋,地業,部分可以用銀子贖回,以幫助百姓完成還願,不至食言,免得不兌現承諾,違背誓言得罪神。
在許願條例中更有價值的是永獻的禮物,不可再贖回,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哈拿因為不孕而在神面前迫切禱告時所許的愿,若神賜給他兒子,她就永獻這唯一的兒子,分別為聖歸給神,當神應允了她的禱告,使她懷孕生子的時候,她也信守承諾的向神還願,把剛斷奶的撒母耳送到會幕,終生事奉耶和華。因著哈拿憑著信心守約還願,神也加倍的賜福了她,使她生了更多的兒女。可見憑信心許願和還願是好的。
其實許願是約定也是誓言,人常常不能兌現自己的誓言,只有神能夠保證自己的誓言和許諾在時代不斷更迭,環境不斷改變中仍然可以得到實現和成就,並且祂為兌現自己的誓言,差遣自己懷裡的獨生愛子來到世界,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,成就了他所應許的救恩,代贖世人的罪,吸引萬國萬民來歸向他,信靠福音蒙恩得救。
你還記得上一次向神的立志和許愿是什麼嗎?人會忘記自己所許的愿,神卻不會忘記,人向祂每一次的決志、認獻、許願、承諾,神都記得,多年前的一天,媽媽說:我把你奉獻給主了,我并沒放在心上,多年前在一次聚會時被神的恩典和講員的呼召感動,舉手立志向主獻身,事後也全然忘記了。沒想到在多年后神竟然真的呼召我領我走上全時間事奉主的道路。
神不要求百姓許願,卻要求他們拿出收成的十分之一,十一不是奉獻給神的禮物,因為十一不是屬於百姓的而是屬於神的,是理所當然歸還給神的,今天神對信徒的要求是全人的獻上,羅馬書說,當將身體獻上,當做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既然連自己的生命都是屬於神的,為何卻为獻上屬於祂的十分之一而纠结呢?
禱告:天父上帝,祢是守約施慈愛的神,求祢再次提醒我曾經向祢的決志和許願,幫助我守約還願,也求祢開我的眼睛,看見在我身上有祢的寶貴恩典,叫我看見沒有一個代價為祢是太大的,沒有一次奉獻為祢是太多的。奉耶穌基督名求,阿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