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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天 (利10:1-11)

利未記58天靈修 – 第15天

經文:利10:1-11

利10:1 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,
利10: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
利10: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亞倫就默默不言。
利10: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來,對他們說:上前來,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擡到營外。
利10:5 於是二人上前來,把他們穿著袍子擡到營外,是照摩西所吩咐的。
利10: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說: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們死亡,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;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。
利10: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,恐怕你們死亡,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。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。
利10: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
利10: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,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利10: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、俗的,潔淨的、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;
利10: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。

牧長同工分享:分別為聖的服事

服事神是分別為聖的服事。今天經文用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例子警戒我們,什麼是分別為聖的服事?

亞倫兩個兒子在耶和華面前獻上香爐,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為什麼呢?聖經說,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。換句話說,聖俗不分,聽命不從。

那麼神要我們的是怎樣的服事呢?第一,首先人要分別為聖,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,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分別為聖不僅是潔淨,更是要分別出來為神所用。首先是服事的人,雖然身在世界,但不屬世界,要在世界中分別出來。第二,服事要分別為聖,耶和華說,使你們可以將聖的、俗的,潔淨的、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。服事神,不是用“凡火”,也就是說,不是用我們血氣的熱情,人意的熱情,屬世的熱情;必須用聖壇上的火,就是經過十字架救贖的生命熱情之火,屬天屬聖靈之火,來服事神。第三,聽命勝於獻祭,耶和華說,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。分別為聖的服事,就是完全聽從神的吩咐去做。即使事做得多好,如果不照著神的吩咐,就不是神所要的,不是神所喜悅的。

從反面來說,今天靈修給我們令人震驚的死亡例子,也提醒我們,如果不是分別為聖的服事,儘管今天因神的憐憫,沒有肉身死亡,但是,其結果在我們靈裡面,在我們與神關係上,會受到極大的破壞。死亡就是隔絕,比肉身更大的死亡就是與神關係產生隔絕。如果我們沒有分別為聖的服事,今天經文也給了出路,就是在神面前為罪哀痛悔改,重新歸向祂。

今天我們因信耶穌基督,已經成為君尊的祭司。不僅在主日在教會服事神,而且在家庭,在社會,在世界服事神。分別為聖的服事,就是提醒我們,當我們在任何地方服事人時候,都要以分別為聖服事主的態度來服事。

最後,神在這段聖經中說,『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』,分別為聖的服事,最高的目標就是,神顯為聖,神在我們身上得榮耀。

我們一起來禱告:

親愛的主,祢是分別為聖來服事的主,祢救贖了我,又住在我裡面,要塑造我也分別為聖來服事,我願意被祢來塑造,使祢在我們當中顯為聖,祢在我身上得榮耀。靠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祈求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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