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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天 (結18:1-18)

以西結書79天靈修 – 第27天

經文:結18:1-18

結18: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
結18:2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呢?
結18:3 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。
結18:4 看哪,世人都是屬我的;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結18:5 人若是公義,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
結18:6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他,
結18:7 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結18:8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,縮手不作罪孽,在兩人之間,按至理判斷;
結18:9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─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結18:10 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舍的妻,
結18:11 併於上節。
結18:12 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結18:13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─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必歸到他身上。
結18:14 他若生一個兒子,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(有古卷:思量),不照樣去做;
結18:15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
結18:16 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結18:17 縮手不害貧窮人,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;他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結18:18 至於他父親;因為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
牧長同工分享:不要為自己的罪推卸責任

我們常常會為自己的錯找理由辯解,推卸責任,有時好像本能地就做出來,我自己也會這樣,有時還振振有詞,強調客觀理由。今天經文中說到以色列百姓有句俗語:「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」。當然這裡不是真的在講牙酸和吃葡萄,從後面神的回應就可以知道,是以色列百姓面對自己的遭遇,不從自身找理由,而歸罪他們的父輩和先輩造成的。俗語就是大家都這樣說的,所以以色列百姓都這樣為自己的罪推卸責任。但是,神的回應就是:不要為自己的罪推卸責任。

從神的回應,我至少看到:第一,罪是人自己選擇的。神指出,儘管父親是公義的,兒子也會選擇作強盜和流人血的。反之,父親是行惡的,但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,可以選擇不照樣去做。所以,自己做錯和行惡,要認識是自己的選擇。第二,個人要承擔自己的罪責。神說,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。第三,個人不承擔別人的罪責。儘管父親行惡,但神的回話中,不管兒子是好是壞,沒有要兒子擔當父親的罪責。

今天的經文,神提醒我一件事,當我被指出錯誤或罪時,不要找理由辯解,不要推卸責任。什麼地方得罪人,得罪神的,坦率承認,道歉悔改,認真對付。別人的問題,有神對付,我要面對我自己的問題。我也看到,不管你的環境和人怎樣影響你,你有選擇不被壞的環境和人來影響,你可以選擇做榮神益人的事。

從救恩角度也想到,在基督裡,救恩大過律法道德。主耶穌祂自己沒有罪,卻來承擔了我們的罪責,祂用祂的救贖為我們開了一條拯救的道路。使我們靠著祂可以有赦罪,脫離罪,勝過罪的經歷。使我們更有信心,不再為自己的罪推卸責任,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和罪,靠耶穌基督赦罪的恩典,相信在基督裡有生命改變。

我們一起來用禱告來回應:

親愛的天父,幫助我不再為自己的錯誤和罪找理由辯解,推卸責任。讓我依靠基督,勇於認自己的罪,相信祢是信實的,公義的,必要在基督裡赦免我的罪,除去一切的不義,使我成為祢所喜悅的人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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