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結18:19-32
牧長同工分享:承擔自己的罪
在以西結書 18 章當中,耶和華的話臨到以西結,將百姓所犯的罪過一一列舉出來,他們敬拜偶像、放債、欺壓、搶奪等等。然而,以色列人卻試圖用父債子還的借口來辯解,認為他們的罪是祖宗遺留下的產物。
的確,犯罪有時是一種從別人身上所習得的行為。我們通過看到他人的犯罪行為而產生同樣慾望並被引誘。就像是許多上癮行為都是由好奇的孩子觀察他們父母行為所得到的,雖然,他們肯定受到父母罪孽的影響,但這還是不能消除個人選擇所應負的責任。
這段經文明明白白的告訴世人,我們的罪完全是我們自己的,我們無法推卸責任,因為我們犯罪是因為遵循個人的意志與選擇。即使上一代人會影響下一代,但沒有人能控制他人的選擇。上一代人的行為並不能決定下一代人是被祝福還是被詛咒,就像在一個充滿虐待家庭中長大的人,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成為一個施虐者。
然而,人的罪性卻總是促使我們想要責怪別人,甚至傲慢地責怪神自己。我們自己錯誤的行為繼續腐蝕著生命的屬靈結構,然後,當遇到任何責備的時候,藉口就會出現,辯稱是我所出生的家庭給我的錯誤教育,或者嚷嚷著:「如果他一開始沒有對我那麼惡劣,我永遠也不會做出這樣的反應,這不是我的錯!」也有人埋怨「如果上帝想讓我幸福,祂就不會讓我嫁給某某人。」
但再多的推卸責任,也無法抹去我們犯罪的事實。我們的罪完全是自己的,我們不僅僅是命運的受害者,也不僅僅是環境的受害者。我們生命的結果不是由我們的DNA預先定義。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,我們會變成什麼樣,都取決於我們自己的選擇。
讓我們停止為自己的罪辯解,讓我們停止最小化它,讓我們停止假裝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讓我們被以西結的話刺痛我們的心,除了我自己,沒有人要為我的罪向神負責,這就是以西結試圖帶領神的子民看到的。只有這樣,指責才會停止,只有這樣,他們才會感受到神律法的重擔壓在他們自己的心上,只有這樣,他們才能在神的邀請中找到希望!
回應禱告
天父上帝,我願轉離所犯的一切罪過,不再用任何藉口合理化我生命中所犯的錯誤。願祢賜我新心與新靈,叫我活在正直與負責的生命之中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們。
請問如何收到每日的靈修內容,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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