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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天 (結39:1-16)

以西結書79天靈修 – 第63天

經文:結39:1-16

結39:1 人子啊,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,說主耶和華如此說:羅施、米設、土巴的王歌革啊,我與你為敵。
結39:2 我必調轉你,領你前往,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,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。
結39:3 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,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。
結39:4 你和你的軍隊,並同著你的列國人,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。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。
結39:5 你必倒在田野,因為我曾說過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結39:6 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,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結39:7 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,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,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─以色列中的聖者。
結39:8 主耶和華說:這日事情臨近,也必成就,乃是我所說的日子。
結39:9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撿器械,就是大小盾牌、弓箭、梃杖、槍矛,都當柴燒火,直燒七年,
結39:10 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,也不必從樹林伐木;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,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,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結39:11 當那日,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,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,賜給歌革為墳地,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。在那裡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眾,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。
結39:12 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,為要潔淨全地。
結39:13 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。當我得榮耀的日子,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結39:14 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,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,好潔淨全地。過了七個月,他們還要巡查。
結39:15 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,見有人的骸骨,就在旁邊立一標記,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。
結39:16 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,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。

牧長同工分享:尊榮神的聖名

以西結書 38 和 39 這兩章包含了一個預言——這是整本聖經中最難理解的預言之一。聖經並沒有向我們透露足夠的細節來得出這些事件的明確狀況。因此我們要絕對確定這些事件發生的時間是不可能的。但這些困難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從這段經文中獲益。

我們必須記住,在以西結的時代,這些話不僅僅是對未來的猜測,也是於當時聽眾的生活有關,也與我們今天的生活有關。特別是,我們在這兩章中所發現的主要原則是:神要在全地恢復聖潔的敬拜。

而在此前提下,神首先要恢復的,就是人要再次尊榮敬畏神的聖名。正如我們在第7節清楚看到的,過往以色列人的行為損害了神的名,所以神說:「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,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,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─以色列中的聖者。」

後來,在第25節,神再次提及:「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,要憐憫以色列全家,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」。可見,神是多麼關心、保護祂的聖名。事實上,十誡的第四條誡命,已經讓我們知道神對此的重視: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。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(出埃及記20:7)

然而,過往神的子民包括現代的基督徒,卻不太能體會這條誡命的精神。當大多數人想到這條誡命時,他們立刻想到詛咒,譬如用神或耶穌的名字來咒詛他人。一個名為「上帝之聲」的組織在1998 年發起了一場運動,他們在美國各地竪起廣告牌,上面寫著一些格言,旨在讓人們思考上帝。其中一個廣告牌說:「如果你一定要罵人,用你自己的名字。而不要用神的名字」。我們當然不鼓勵任何人用神的名來咒詛,但這不是第四條誡命的意義。

尊榮神聖名的意思是,所有神的子民都必須認識到,我們是繼承神之名的一群人。所以,當我們的行為與神的性情不一致時,神的聖名就被褻瀆了。而這正是以色列人所做的。神給他們起名叫以色列,是要他們知道自己是屬神的。祂呼召他們成為聖潔,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。但這些人的行為卻與他們作為神子民的呼召不一致。結果,他們不僅收穫了他們惡行的後果,還褻瀆了神的名字。

同樣的,對今日的基督徒,我們要不是榮耀神的聖名,就是褻瀆神的聖名,這不僅是用言語,也是用我們的生活方式。我要說,真正的尊榮神,並不只是在每個星期日在教堂唱一些歌,聽一篇講道,或彼此享用一些點心。真正的尊榮神是通過我們每周的生活方式來展示。如果你在星期一,不能在你工作的責任中尊榮神,你就不太可能在星期天尊榮神。

我們若要將榮耀歸給神的聖名,就當將自己的身體獻上如活祭,一天 24 小時,一周 7 天。時時記得,在我們生活的每一方面,若不是榮耀神的名,就是褻瀆神的名。

回應禱告:

天父上帝,我願意用我的生命來尊榮祢的聖名,願聖靈保守我,活出敬虔並且聖潔的信仰生活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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