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約5:19-29
牧長同工分享:不可拒絕的權柄
昨天的靈修經文中,提到耶穌行神迹,醫治病了38年的癱子,但猶太人反而想要殺祂,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,幷且稱 神爲祂的父,將自己和 神當作平等。
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,耶穌要向人們闡明祂與父神之間的關係,解釋祂權柄的來源以及祂的作爲;爲此,每一個人都要做出信與不信的抉擇。
耶穌從四個方面表明自己和父神之間的關係:父怎麽樣做,子就會照樣做;第二,父將自己所作的一切指給子看;第三,子和父一樣,有叫死人復活的能力;最後,父把審判的事全交給子。
也就是說,聖子的權柄幷非是任意妄爲的權柄,而是做父神所作的事。聖子還要做更大的事,就是叫死人復活的神迹,好叫人希奇,認出耶穌是神的兒子,叫人都尊敬子,如同尊敬父一樣。
對于猶太人來說,認爲只有耶和華才擁有叫死人復活的權柄,也只有耶和華才是世界的審判者。 然而,耶穌宣告,祂可以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,也要施行審判的權柄:行善的復活,不被定罪,出死入生,就得到那永遠的生命;作惡的復活,就被定罪,進入永遠的死亡。
25節說“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”。這裏的“死人”是靈性上死亡的人,他們聽到耶穌的宣告幷回應,就可以得到神所賜的永恒生命。可惜的是,這麽好的事情,但仍有太多人會拒絕。
在很多福音布道會上,很多講員往往都會問:“你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,接受耶穌基督爲救主嗎?”很多人都會堂而皇之的拒絕這個邀請,好像自己可以對神說“不”,是比神更有權柄似的。或許心裏還會說:“我就是不信,看你能把我怎麽樣?”耶穌的權柄,果真是可以被拒絕的嗎?
通常,基督徒往往比較注重談神的慈愛和恩典,希望用美善吸引人、感動人,歸向主。好像一談到“定罪”、“審判”,就會令人不悅,甚至害怕把對方嚇跑。然而,在耶穌的論述中,祂總是從正反兩方面反復强調: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。
耶穌的權柄,不僅有叫死人復活的權柄,還有施行審判的權柄。一個人可以對神的慈愛無動于衷,對神的普遍恩典視而不見,可以拒絕神的救贖恩典,却無權拒絕神的審判。願藉著今天的靈修經文,讓我們對耶穌的權柄多一份敬畏,以信心和順服去回應這位”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”的主。
讓我們一起禱告,回應神的話:天父阿爸,我們感謝祢,將父神的愛藉著耶穌基督顯明出來,也宣告那賜人生命和施行審判的權柄。願我們聽見就信,因信得生。也提醒我們,耶穌基督不僅有犧牲的愛,還有不可拒絕的權柄,願我們多一份敬畏!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