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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天 (約5:30-38)

約翰福音80天靈修 – 第17天

經文:約5:30-38

約5: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
約5: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
約5: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
約5: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
約5:34 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
約5: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
約5: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
約5: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。
約5: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;因為他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。

牧長同工分享:不要停留在只喜歡聽人的見證

很多人都喜歡聽見證,人為基督為福音所作的見證。但是今天經文中耶穌提醒我們,不要停留在只喜歡聽人的見證。為什麼呢?

首先,耶穌肯定人為祂為福音所作的見證。祂指著施洗約翰所作的見證說:「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」這裡有幾個重點,見證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,見證是真的,見證是為真理作見證。所以,我們喜歡聽這樣的見證是好的。

但是,耶穌接著說「約翰是點著的明燈」。見證目的不只是讓我們聽了喜歡,見證的目的是如明燈,要引導我們到耶穌基督那裡去。如果我們只是停留在喜歡聽人的見證,那我們就還沒有完全接受見證,沒有真正去到耶穌基督那裡,如同耶穌說的「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」,把人的見證當作光本身。然而,基督才是真正的光,人的見證是反照基督的光。見證是要引人到耶穌那裡得見真正的光。耶穌說「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」人的見證本身不能叫你得救,人的見證引你到耶穌那裡,才能真正得救。

所以,人要去領受耶穌親自作的見證。耶穌說,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我們要去看耶穌所說所做,耶穌親自作的見證,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,領受耶穌所作的見證。那是真正聽見證的目的。

而且,人要領受父神為耶穌作的見證。耶穌說,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。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耶穌不僅有自己所做的作見證,還有父神為祂作見證,有施洗約翰為祂作見證。這都是幫助我們確信和領受耶穌的見證。

弟兄姊妹,各位朋友,讓我們不要停留在只喜歡聽人的見證。讓我們因著人為耶穌為福音所作的見證,到耶穌面前,去領受耶穌的見證,領受父神為耶穌作的見證。讓我們相信的耶穌,不只是別人見證和經歷的耶穌,而是自己領受和經歷的耶穌。能從心裡對人說,這就是我所認識的,所相信的和所經歷的耶穌。

讓我們一起來回應禱告:

天父上帝,謝謝祢讓見證人如雲彩圍繞我,感動我。求祢幫助我,不只是停留在喜歡聽人的見證,因著這些見證,帶領我到耶穌基督面前,去領受耶穌基督的見證,相信接受耶穌基督,使我自己也能經歷和見證耶穌基督又真又活的生命。禱告祈求靠耶穌基督的名,阿門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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