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創38:24-30
牧長同工分享-1:到底誰更有義!
當猶大得知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行淫有了身孕,就說「拉出她來,把她燒了!」看起來是何等公義的態度!回想我們作為基督徒,也常常對別人的錯誤言行,會非常敏銳,會做出非常公義的評判和結論。但是,當猶大看見他瑪打發人給他看「印和帶子並杖」以後,說了一句令人驚訝的話「她比我更有義」。原來認為是他瑪不義,現在承認是自己不義,他瑪反而比自己更有義。這讓我們反省,很多時候,當我們自己認為別人不義的時候,想想到底誰更有義?
首先,有時我以為義的,不一定為義。當猶大第一個反應的時候,他也認為自己在行義,做出義的判斷。但當他意識到真相之後,就承認自己反而是不義的。很多時候,我們基督徒會自以為義和自以為行義,而且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把自己放在義的位置,「義」不是對自己的要求,而是對別人。這實際上是箴言所說的「行義過分」,就是一方面自以為義,另一方面用「義」的要求對別人。想想我們是否很容易地在論斷別人,因別人的言行很容易對人下結論。其實,這是常常把自己放在自以為義,放在上帝的位置。
第二,有時以為不義的,可能比我更有義。他瑪被控告作了妓女,且因行淫有了身孕。分明是不義的行為。但當真相大白之後,猶大不得不承認,他瑪比他更有義。有時候,我們基督徒對別人看的一清二楚。論到「公義聖潔」,對別人能評論得頭頭是道。但是,卻沒有將同樣的尺度來衡量自己,看看自己到底是什麼本相。看見別人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。其實,有可能我看為不義的,比我更有義。從某種程度上說,這也是箴言所說的「行惡過分」。
猶大在「印和帶子並杖」面前承認自己不義,承認他瑪比自己更有義。這是猶大生命的可貴之處,看到自己的本相,承認自己的不義,承認被自己審判的比自己更有義。這是生命被神反轉的起點,真正使自己能夠成為「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神同行」的人!今天,願我們在耶穌基督的裡面,常常看見自己的不義,不靠自己的義,全靠基督的義,全靠基督的憐憫,並且靠耶穌基督不斷在生命中活出基督所賜的義,靠耶穌基督不斷給予別人基督的憐憫。
我們一起用禱告來回應:
親愛的天父,祢是公義的神!祢是憐憫的神!在祢面前,我承認自己是不義的,全靠耶穌基督的義,全靠祢的大憐憫。求祢幫助我常常看到自己的不義,常以為虧欠,不要隨意對人下論斷,常以憐憫為懷待人。讓耶穌基督在自己的生命中,在與人的關係中,日漸顯大,祢得著榮耀,禱告靠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門!
牧長同工分享-2:不要假冒為善
從經文的先後記載來看,猶大實在是個虛偽和假冒為善的人,因他對於聽聞媳婦公開為妓,便義憤填胸,絕對不能容忍,甚至要把媳婦給拉出來把她燒了。但是對於自己禁不住情慾,而暗中嫖妓卻隻字不提。這就是人性,在人前盡顯偽善,在人後盡露真惡。在人前一套,在人後是另一套。這樣的人生,絕對是惹神厭惡的!
記得以前在兒童主日學唱過一首歌,歌詞是這樣的:
「來做禮拜像隻羊,回到家裡像隻狼,羊皮披在狼身上,看去好像一隻羊。
回家掛在大門上,下個禮拜再穿上,這樣的人難進天堂。」
或許有些人真的是如此虛假,活在兩種極端的人生狀態中,非常的不平衡,也非常的痛苦。
可喜的是猶大的良心還沒有完全麻木,當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後,馬上稱讚他瑪比他更有義。這就說明了黑暗不會掩蔽光明,但光明可以驅走黑暗!讓我們深深的記住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顯露出來的,而真正的善行沒有不被記念的!
回應禱告:
親愛的天父,懇求祢幫助我,不要活在虛假和虛偽的生活裡,我知道這是祢所憎惡的。教導我事奉祢能真心,與人相處能真誠。
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,阿們!
人犯罪以后还敢自以为义,只看见别人眼中的刺,而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而我们的神有丰盛的慈爱,祂的怜悯和恩典遮盖了人一切的罪恶,基督先祖得蒙拣选,不是因为人的义和功劳,乃是出于神丰厚的恩典。神借着一些事情的发生,最终会成全祂完美的旨意。感谢赞美神!
一心只为神,忠心为神摆上。将眼目定睛在神身上,祂自然会引导我们修正事奉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