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創38:12-23
牧長同工分享-1:非凡之舉
今天所讀的經文記錄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。
按照摩西律法的規定,若哥哥去世的時候,沒有留下後代,那弟弟就有責任與哥哥的妻子同房,為哥哥生子立後,所生的孩子將繼承長子的所有權利。猶大的兩個兒子都因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而喪命。等小兒子長大成人之後,猶大也沒有按照約定,讓小兒子娶他瑪為妻。但他瑪傳宗接代的使命仍在,一個寡婦如何完成這個看似不可能的任務呢?
畜牧民族在“剪羊毛”的季節通常都會舉行盛大的聚會。他瑪得知猶大要來參加剪羊毛大會,她就心生一計,要用一個非凡之舉來完成她的使命。他瑪脫下寡婦的衣裳,喬裝改扮成妓女的樣子,用帕子蒙着脸。
這裡提到的妓女是迦南異教文化中的祭祀娼妓。男子們在耕作、剪羊毛、產羊等重要日子,就會來到神廟與祭祀娼妓發生關係,對迦南神明表示尊崇,祈求神靈保守田地多產、牲畜增強生產能力,這是生殖崇拜的一種表現。
打扮成廟妓模樣的他瑪,坐在猶大進城必經的城門口。猶大果然要與妓女同寢,並以自己的印、帶子和手杖作為抵押物,保證事後會送一隻山羊羔給她作為酬勞。這裡的印、帶子和手杖,是一個人身份的證明。他瑪的確很聰明,她留了三個物證,讓人沒有任何可抵賴的機會。
按照通常的人倫道德,兒媳與公公同寢屬於亂倫之罪。然而,判斷是否構成犯罪,人的主觀動機是重要因素。當一個人遭到強暴,為保護自身安全而反擊罪犯,即使造成對方死亡,也不會認定為殺人罪,而是認定為正當防衛。
借用正當防衛的法律概念,就更容易理解他瑪的非凡之舉。他瑪的丈夫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被神擊殺之後,弟弟與他瑪同寢,但遺精在地上,故意不給哥哥留後;猶大答應他瑪,等小兒子長大成人之後要為長兄留後,但猶大並沒有兌現諾言,又讓他瑪白白守寡多年。這才有了他瑪設計謀與猶太同寢的非常之舉。他瑪並非是為了情欲或是金錢而出賣肉體,而是冒著計畫失敗而喪命的危險完成使命。
他瑪所生的法勒斯就是大衛的祖先,耶穌就是從這個譜系而出。無論是他瑪,還是妓女喇合、外邦女子路得、大衛奪人妻而納妾的拔示巴,這些看似卑微,甚至不光彩的女子們,出現在尊貴榮耀的彌撒亞家譜上。當我們慨歎這些事件何等離奇的時候,更應當讚美上帝的憐憫和恩典何等神奇!雖然人們總是按照自己的血氣行事,但憐憫和恩典的神仍然藉著人的不完全,成就他美善的旨意。
親愛的弟兄姐妹,讓我們一起禱告,回應神的話:天父阿爸,感謝祢,藉著他瑪的故事,讓我們學會以神的眼光看待一切,縱然人會背信棄義,但神以自己的信實成就應許。願藉著今天的靈修,多一份敬畏和感恩!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。 阿門!
牧長同工分享-2:心存善意
他瑪以這樣的方法為自己的丈夫生子立後,也許並不被人認同,無論是在古代或現代,恐怕也不容易被人接納。但是這並不是我們今日討論的重點,況且日後她的公公猶大也承認她所怍的比他更有義,同時神也沒有特別為她作任何的評論。
總而言之,我可以說他瑪是個心存善意的好女子,她沒有為自己謀求好處,她存心存意只為丈夫的名分立後,她所做的都是為了夫家的事,即使不讓人諒解甚至誤會,她也在所不惜。只要心存善意,履行自己該作的事,沒有對不起任何人,便可以於心無愧了。
今日我們豈不是也應該以這樣的態度對神嗎?不為自己求好處和求名利,一心一意只為著神的名,也不在乎別人的看法,甚至他人的誤解,也不計較自己可能要付上的代價,只要心存善意單單為神,便可以心滿意足了。假如今日的教會都有這些人在事奉,教會豈能不興旺!
回應禱告:
親愛的天父,懇求祢幫助我,在今日這個人都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裏,仍然不失去對祢心存善意,以祢為中心,以天國的事為念,在凡事上能尊祢為主!
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!
彰显上帝的怜悯,愿我们能以爱与关怀,使用合上帝心意的言语和行为,引导他人回转经历上帝的爱。